钓鱼被高压电电了有救吗,21岁网红鱼塘边钓鱼时触电身亡事故经过
两年多前,知名网红段宏楠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处私人鱼塘垂钓时不慎触电坠入塘中身亡。如今,其父母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希望通过起诉到法院,能知道儿子究竟是怎么没了。”
12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代理律师处证实,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已受案。
>>>冰柜里看最后一眼
儿子钓鱼不幸触电身亡 家人从网上获知噩耗
“他做网络直播的,经常熬夜……说起这个事,真的很痛苦。”12月4日,段宏楠的母亲程女士提起儿子的离世,悲从中来。
2020年9月7日,段宏楠从广州直播带货回来,当天中午他还和程女士等家人通话,本打算下午就返回黑龙江大庆的家。
“中途他跟4位好友一起开车去吉林长春宽城区小城子路东道村一个私人鱼塘去钓鱼。”
程女士回忆,当天几点钟发生的悲剧,家人当时并不知道。“我儿子出事之后,他的好友先是打电话通知了网红,有网红开播,在全网传遍了我们家人才知道。我从大庆开车到长春要5个多小时,那天还下雨,中途就听说儿子没了,我说不管在哪儿,都别给我儿子冻了,等家长到了再说,结果我们最后一眼是在殡仪馆冰柜里看的我儿子,当时人都懵了……”
>>>200㎡鱼塘私人会所
身体都给烫直了 现场目测高压线五六米高
“后来去看过鱼塘现场,这个鱼塘是私人会所,大概有200多㎡,不对外。鱼塘地势比较平坦,是在一个挺偏的地方。”
程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儿子触电后掉进鱼塘——“听儿子的好友说儿子是钓鱼甩竿出的事,同行的有4个人,有人喊他:‘宏楠’,上北边来,这块有鱼’,我儿子(触电)身体都给烫直了。我家人现场目测,高压线有五六米高,钓竿加鱼线有5.7米长。”
程女士表示:“当时在现场的人给网红打电话,网红开播了,当时网上传的全是我儿子甩杆触电身亡。在场的好友报案了,警方勘验完现场,直接就给我儿子拉到殡仪馆了。”
2020年9月8日,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向先锋乡派出所出具《非正常死亡户口注销通知单》显示,段宏楠因意外触电原因死亡。2020年10月9日,依安县先锋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也证实,段宏楠是触电身亡。
>>>鱼塘老板态度转变
“说别来看了”要提供原始监控视频须立案
程女士表示,鱼塘老板不愿意提供现场原始监控视频,说必须得立案。
“以前我儿子出事后,鱼塘老板说的挺好,他说‘姨,不管你啥时候来看,就来看就行,说给我保存着监控视频,甚至都说到要给我了,但辖区片警说不让给。今年6月份,我二次和律师又去看鱼塘,他就说别来看了,他的态度就不一样了,我就是想让他把原视频拿出来。出事后鱼塘也改动过,重新装修了。”
12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鱼塘老板未果,其手机启用通讯助理用话提醒服务。
12月5日,记者再次致电鱼塘老板,“啥鱼塘啊?”其接通电话后表示不知道记者询问的情况,并否认自己是鱼塘老板,称记者打错了,随即挂了电话。
记者再次拨通,对方仍否认自己当年办过鱼塘,也否认认识段宏楠,“我不认识!”随即挂断了电话。
因为对方不予配合采访,对于鱼塘建在先,还是高压线架在先,暂时不得而知。
>>>鱼塘不许架高压线
为儿子讨公道民事起诉供电公司索赔121万
程女士向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被告是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案由为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程女士夫妇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712920元,丧葬费38309元,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10000元,精神损害损害抚慰金20万元,合计索赔121万余元。
程女士希望通过起诉到法院,能知道儿子究竟是怎么没了。
“10月份原本计划去找长春供电公司交涉,但因为疫情没能去成。儿子出事后,我一直没有从痛苦中走出来,就是希望还孩子一个公道。”
“我也很困惑,我们希望通过起诉能够看到事发现场的监控,我得看到那个监控,我想知道儿子咋走的。”
程女士坦言:“他们钓鱼是没花钱,他们哥们认识人嘛。我咨询过律师,鱼塘上面是不允许有高压线的,别管是孩子花钱钓鱼还是没花钱,鱼塘都得保证当事人的安全。”
12月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对于记者所说的触电情况不了解。
“我这里只是对外服务电话,我不是法律顾问。”工作人员表示也不清楚是否收到法院传票。“你说的情况,我的业务不涉及,所以不太了解。”
记者询问鱼塘上面不允许架设高压线的相关规定,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也不清楚,记者提出联系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答复称没有公司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受害母亲遭遇网暴
22岁独子还没结婚 视频主播有600万粉丝
“儿子不在了,我们天都塌了。这两年多来没心情整这整那的,就没好过,还一直遭遇网暴,本身我已经是一个受害者,我失去那么优秀的孩子,我已经很痛苦了,为什么还要网暴我?为什么没有同情心?”
段宏楠网络艺名“宏楠”“宏楠·五道口”,是国内知名短视频主播,曾拍摄过很多正能量段子,平台拥有600万粉丝。
“我儿子是独生子,他没结婚,出事的时候刚刚22岁,他是大专学历,在哈尔滨读的商校。”
程女士介绍儿子是夫妇俩的骄傲,“他拍短视频,自己写剧本,现场就跟个小导演似的,指导摄影师拍摄,自己剪辑,他的视频最高播放量超过上千万,粉丝有600多万。”
>>>代理律师观点
高压线路管理人应对电力设施进行警示防护
12月4日,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证实,当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已受案。“宏楠父母今天作为原告就2年多前宏楠触电身亡将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1万余元。”
周兆成认为,造成段宏楠触电身亡,是由于事发鱼塘上方的供电高压线路存在电力事故安全隐患,而被告供电公司就是供电高压线路的管理人,其依法应对其营运的高压电力设施进行警示和防护,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安全威胁。依据《民法典》第1240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事故中,段宏楠是触电身亡,不存在故意,亦不存在不可抗力。
>>>第三方律师说法
如果架设高压线在先建鱼塘在后如何担责?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受访指出,能否在鱼塘上架高压线,关键要看在架高压线之前鱼塘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如果在架高压线之前鱼塘的经营范围已包括了垂钓,那么供电公司不得再架高压线;相反,如果在架高压线之前鱼塘还未取得垂钓经营范围,那么供电公司有权再架高压线。
赵良善表示,如果鱼塘建设在先,而且取得了垂钓经营范围,而架高压线在后,那么供电公司在对段宏楠民事赔偿负主要责任。相反,如果架高压线在先,鱼塘建设在后,不管鱼塘是否取得垂钓经营范围,鱼塘负责人都应当明知不得在高压线下建设鱼塘,届时,鱼塘应对段宏楠民事赔偿负主要责任。
当然,供电公司发现鱼塘在高压线下违规建设,有义务采取有效的措施告知鱼塘负责人禁止从事垂钓经营,而且有义务在高压线下树“高压危险、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的安全警示标志,否则,法院会加大供电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
赵良善强调,段宏楠作为垂钓人,自身也要尽到注意义务,当发现鱼塘上方有高压线时,自身应意识到其高度危险性。因此,法院在责任划分时,会判定垂钓人段宏楠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垂钓请远离高压线
沾水鱼线靠近高压线到一定距离便可能触电
高压线下钓鱼不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同时会对电力运行带来危害,所以钓鱼一定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务必远离高压线!
专家介绍,钓鱼竿材质一般为碳素,具有很强导电性,而钓鱼线是尼龙材质,沾水后也易导电。
电力线路导线没法做到100%绝缘,而沾水的钓鱼线无需接触到线路,只要靠近到一定距离,便可能产生触电。抛收竿时一定要特别小心,防止触及导电线
特别提醒,钓鱼爱好者要与电力设施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区范围以架空导线边线向两侧水平延伸距离为准。因此,看到“高压危险 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的安全警示标志,请务必远离,保证人身安全。
钓友须牢记,不在雷雨天气垂钓,鱼竿举起来就是避雷针。不在电力设施下垂钓。荒郊野外应结伴而行,相互照应。
如果发生高压触电,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如果不能,则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或干布等物施救尽快脱离电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触触电者,在防止自身触电的前提下安全抢救。一般5分钟内抢救最为有效,可用绝缘体把伤者移到平坦干燥的地方后进行心肺复苏。随后,立即拨打120,在现场持续进行心肺复苏,直到专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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