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程序和方法,最具法律效力的3种方式



︾ 引导语:书写遗嘱当事人担心起法律效力的,亦或担心存在法律风险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起草并进行见证!


书面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等,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就会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写遗嘱,应当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否则将是无效遗嘱。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有:


01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02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03

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对于见证人的要求,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此外,还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其作为证据使用的证据力较强。具体办理公证遗嘱时,由遗嘱人亲自选择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具备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


另需注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均具备有效性),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40430320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cyw.com/news/9382.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1404303206@qq.com